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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规范根据国家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和本省有关职业教育的条例、规定、遵循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律,依据科学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
学校应坚持以学生为要,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教学指导思想,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全面素质。
第四条
学校必须重视文化建设。要开发和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发挥学科课程、环境课程、活动课程以及各类教学管理制度的育人功能,引入先进的企业文化,营造深厚的文化氛围,培育良好的教学风气,使学校具有健康向上的精神。
第五条
校园语言:学校集会、课堂教学、师生交流统一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
第二章 行政管理制度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内部管理体制。各自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
第七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依法治校负责制。
第八条
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1、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3、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实施素质教育,开齐,上足,上好各门学科,“三大课程”协调发展。
4、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一班人”的集体智慧和力量。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6、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7、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8、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全校一盘棋。
第九条
学校党支部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学过程中的核心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外。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第十条
学校坚持德育为首。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进一步建设好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第十一条
学校贯彻执行《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二条
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三条
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
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统一教学进度、课堂作业和教学手段。
第十五条
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十六条
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防止学生辍学,任何人不得歧视学生,不得淘汰或变相淘汰学生。
第十七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
第十八条
教务科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注重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四章 后勤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后勤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已奉公。
第二十条
依据《中小学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学校依法同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二十一条
后勤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领导书面报告。认真做好校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五章 环境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二十四条
严格校园环境管理。要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教室和校园内的板报要定期更换。
第二十五条
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二十七条
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奋斗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环境,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墙角无污垢、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
第二十八条
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板凳排放整齐,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二十九条
校内教师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外来车辆不得入校园。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园内摆设摊点。
第三十条
后勤处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生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 教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敬业爱岗,遵循教育规律,服从校长领导,勤恳工作。
第三十三条
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学期初有工作计划,学期终有总结。
第三十五条
学校保护教职工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六条
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的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教学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三十七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培训,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及教学水平。
第三十八条
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四十条
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在全体学生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七章 学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学生享有法律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学生干部可实行定期轮换,使每一个学生的组织能力都得到锻炼与提高。
第四十二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三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通过“贫困村工程”、“国家雨露计划”、等资助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1、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2、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者奖惩不公平,有权在学校内提出申诉。
3、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4、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5、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制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十五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3、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4、文明守约,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5、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如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同“心”共筑,携手育人——我校开展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5-7
激情五月·绽放青春 五月花”
“激情五月·绽放青春”——我校成功举办2018年“五月花”文艺汇演4-28
工作职责
学部德育干事岗位工作职责4-29
路小军 / 校长
中学语文高级教师,研究生学历。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校长”,云南省首届 “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昆明市首届“春城教学名师”,昆明市第四届“路小军名校长基地”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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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燕 / 副校长
2009年第六届云南省教育工作者优秀论文征稿活动中《职业教育高中学生抑郁问题心理辅导案例报告》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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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继红 / 旅建学前学部部长
本科学历,校级学科带头人、市级语文骨干教师。市级语文骨干教师,曾获得市级讲课比赛奖项,曾被评为区级、校级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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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继娟 / 杨继娟
本科学历,校级数学学科带头人、市级数学骨干教师,曾获得市级讲课比赛奖项,曾被评为区级、校级优秀教师。在职研究生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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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丽霞 / 英语教研组组长
本科学历,校级、市级英语骨干教师。曾获得市级讲课比赛奖项,积极钻研业务,在职研究生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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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华 /
现年45岁,中共党员,教育硕士,汽车维修技师职业资格,一直从事职高汽修专业教学工作,担任过班主任,汽修专业教研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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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敏章 /
1991年出生,2014年8月参加工作,担任会计专业科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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